一.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1.FRP纖維纏繞增強塑料貯罐(以下簡稱貯罐)的分類、原材料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和產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適用于纏繞法制造,在常壓下貯存液體的地面立式、臥式圓筒形貯罐。
2.制造玻璃鋼罐的樹脂可按使用要求選用不飽和聚酯樹脂、環(huán)氧樹脂、SW乙烯基樹脂。依據(jù)使用要求經供需雙方商定也可以使用合適纏繞的其他樹脂。
3.不飽和聚酯樹脂應符合CB8237的規(guī)定。其他樹脂應符合相應的標準規(guī)定。
4.玻璃鋼罐內貯化學介質時,應選擇合適的耐化學樹脂體系。
5.樹脂通常應不含有顏色、燃料、著色劑或填料,但下述情況除外。
a.不妨礙制品質量視覺檢驗或不影響制品耐腐蝕性要求的觸變劑。
b.如供需雙方同意,樹脂中可以含有顏料、燃料或著色劑。
c.如供需雙方同意,可加入紫外線吸收劑或阻燃劑。
二.增強材料
1.無堿玻璃鋼纖維無捻粗紗應符合JC/T277的規(guī)定,中堿玻璃鋼纖維無捻粗紗應符合JC/T278。
2.無堿玻璃鋼纖維無捻粗紗應符合JC/T281的規(guī)定。
3.玻璃鋼纖維短切原絲氈和表面氈應附有樹脂系統(tǒng)化學性相容的侵潤劑。
4.也可采用有機纖維表面氈或其他材料。
三.技術要求
筒體
1.通常由內表面層、內層、強度層和外表面層四層組成。根據(jù)要求也可采取其他分層結構;玻璃鋼罐的壁厚根據(jù)設計要求的前提下改變。
2.筒體內層表面層、內層的樹脂含量根據(jù)貯存介質的不同而變化。
3.內壁的錐角部超過1°。
4.在裝載條件下,玻璃鋼罐壁的允許環(huán)向應變得不超過0.1%。
5.纖維纏繞層,取螺旋纏繞角為80°時,軸向拉伸強度不低于15MPa。
四.封頭
1.立式玻璃鋼罐的封頭可采用橢球形、平形和圓錐形,上下封頭也可采用不同形式組合。臥式玻璃鋼罐的封頭為橢圓形。
2.封頭強度層以噴射、手糊為主,纏繞包絡為輔:表面氈、短切原色氈及無捻粗紗布鋪放時,層間接縫應錯開,寬度不小于60MM.塔接寬度為30MM.樹脂質量含量不低于40%。
3.立式玻璃鋼罐為平地時,底部拐角半徑不小于38MM,底部增厚遞減與平底相切,拐角加強區(qū)的最小厚度為筒體和封頭的結構厚度之和。
五.支座
1.臥式玻璃鋼罐的鞍形支座數(shù)量不少于兩個,鞍座也可用鋼、鑄鐵、砼或手糊玻璃鋼制作。
2.鞍座的包角不小于120°.鞍弧與貯罐外壁園吻合。
3.任意兩個鞍座間的距離不大于筒體公稱直徑的1.5倍。
4.平形底貯罐采用平面砼基礎。支座上墊軟質墊或200MM厚砂墊層。
5.橢球形下封頭貯罐可采用玻璃鋼或樹脂混凝土支腿座.支腿座與玻璃缸墊層的形面應吻合。
6.罐底與支腿座連接處可加玻璃鋼圈肋或鋼質吊耳。
六.加強肋
1.臥式貯罐應根據(jù)貯罐的長徑比合理選定加強肋,加強肋可設置在貯罐內部或外部。鞍座部位應設置增厚型加強肋,其厚度不少于壁厚的2/1,寬度不少于支座寬的1.3倍。
2.無頂蓋立式貯罐的敞口邊應有水平加強肋。
3.加強肋用短切氈和布在筒體上交替纏繞成型,外纏粗紗壓實。加強肋也可采用其他材料的復合材料。
七.排氣管及溢流管
1.玻璃鋼罐上部應設置排氣管與大氣自由聯(lián)通。排氣管最小管徑應大于進出料管的管徑。
2.玻璃鋼罐應設置溢流管,其直徑應大于進料管的管徑。
八.錨固裝置
1.玻璃鋼罐在安裝及操作時,特別是平行底貯罐必須設有固定于基礎上的錨固裝置。
2.錨固裝置不固定在貯罐上。
九.吊環(huán)
1.立式玻璃鋼罐上應安裝吊環(huán)或其他起吊裝置。